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第六分公司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
建筑垃圾清运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LHJ-LGS-RCFH-LJQY055)
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采购编号:SLHJ-LGS-RCFH-LJQY055),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采购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5年658号令);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
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公司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建设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工程质量:符合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
3.2采购内容
详细清单及询价采购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
4.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5.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询价采购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询价采购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申请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申请人请在询价采购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
5.2.3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6年3月09日12时00分至2026年3月11日23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线上开启。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开启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7.2响应文件的递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响应文件(PDF版)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采购人将其作放弃响应处理。(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开启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启)。申请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4届时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询价采购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7时00分,澄清联系人:张爱霞 。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爱霞
联系电话:17398262732
邮 箱:651177741@qq.com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3月09日
附件一、物资标段(包)划分表
采购编号:SLHJ-LGS-RCFH-LJQY055
物资标段(包)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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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履约地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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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招标采购 |
1 |
建筑垃圾清运 |
前四后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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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
280 |
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施工现场 |
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报价需包含1%普票及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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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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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法定通用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垃圾清运、运输或处置相关内容。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3—6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围标串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及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核心专项资质
具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由当地城市管理(市容)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已纳入项目所在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
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有符合要求的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少于 5 辆(车辆数量可根据项目规模调整);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GPS / 北斗)、行车记录仪、自动密闭装置、限速装置,喷涂统一标识并配备统一顶灯;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合法有效。
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须持有 B2 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投标人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项目特定要求
近 3 年内具有至少 1 个同类建筑垃圾清运或渣土运输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佐证材料。
具备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或资源化处置渠道,承诺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合规场所,并提供消纳场备案证明或合作协议。
具有健全的车辆运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场地保洁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在项目所在地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及车辆维修保养设施。
四、合规与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运输车辆清单、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GPS 及密闭装置安装证明。
驾驶员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证书。
近 3 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报告等)。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信用中国” 及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失信查询截图。
建筑垃圾消纳场备案证明或合作协议。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关联企业关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