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全流程专项法律服务单位的公开询价公告
中国化学南康项目总包部为有效应对涉诉的两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聘一家综合实力强、应诉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单位,作为被告代理人,提供从一审、二审(若有)至强制执行(若有)阶段的全流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人为中国化学南康项目总包部,招标代理人为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项目编号:12203532HXCGFA251218001。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确定的律师库成员积极参与。
一、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全流程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我方角色:我单位在两宗案件中均为被告
服务内容:为我方与不同原告(申请人)涉及的以下两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一审、二审(含发回重审)(若有)、强制执行(若有)的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进行法律分析,制定有效的应诉与抗辩策略;
2.代为梳理案件事实,组织、筛选有效证据,对原告/申请人的主张进行质证;
3.代为提起反诉、管辖权异议、延期举证、证人出庭等各类申请;
4.起草、提交答辩状、上诉状等全部法律文书;
5.代表我方参加全部庭审、听证、调解、和解谈判等活动,进行有效抗辩;
6.代为应对原告方的强制执行申请,制定执行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方案(如适用),保护我方合法财产不受不当执行。
服务目标:有效抵御原告诉请,最大限度降低我方经济损失与法律风险,争取驳回或大幅减少原告的诉讼请求。
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上述两宗案件全流程应诉代理服务的总费用(含税);
2.报价组成为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
报价具体要求以询比价文件为准。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执业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团队。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幕后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免费下载。公告发布期(询比价文件下载期)3天(72小时):从2026年1月6日15时00分至2026年1月8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申请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四、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递交询比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1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11日15时00分。
2.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分包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询比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采购人将其作弃标处理。
3.开标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分包商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制纸询比响应文件。
4.届时请分包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采购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5时00分,澄清联系人:王经理。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化学南康项目总包部
采购代理: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5839531568
电子邮箱:43607814@qq.com
采购人:中国化学南康项目总包部
采购代理: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