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数据中台与监管报送信息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NCECFC-TD-TS-2025-11

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甲方、谈判邀请人)数据中台与监管报送信息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NCECFC-TD-TS-2025-11)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1 采购说明

随着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各业务系统陆续完成开发上线,业务体系日益完善,对于监管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要求日益提升,对于关键的经营和管理类指标数据的依赖和需求也日益增强。在此背景下,企业亟需提供丰富、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以确保监管报送与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从而推进公司业务与运营模式的数字化转型。

1.1 项目工期

信息系统开发时间预计开始时间为20261,建设周期为1年,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暂定时间为20271,具体项目工期以合同为准。

1.2 报价货币

本次系统建设项目须以:人民币报价。

1.3 报价方式

本次谈判可以多次报价,投标人在谈判期内所报的最后一次价格为最终报价,如投标人中标,最后一次报格则为最终的合同价格。

本次谈判中所有服务商须根据需求说明书对采购标段进行明细拆分后分别报价,并对各标段报价做详细的费用分解。

本次谈判选出一家服务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方式。

1.4 拦标价

本次竞争谈判的总价设置拦标价为:330元。

2 谈判内容

根据本次信息化系统采购方案规划,本次谈判的内容(标段)有:

1)数据中台与监管报送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需求,详细见附件一:数据中台与监管报送信息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需求说明书

3 服务商要求

服务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 中国化学云采网注册服务商。

3) 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证明报价方近三年业绩的资料,要求不少于两个同类型的业绩;

6) 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谈判文件购买须知

1) 谈判文件售价 0 元。本次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文件。

2)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电子版谈判文件):2025121520251219

3) 谈判文件份数:电子版一份(通过化学云采电子招投标网站下载)。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 采购文件发售

本次采购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谈判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系统集成商,请于2025121917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谈判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服务商操作手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式:线上线下同时投递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4日下午1700。开标时间为20251225日上午10开标。投标之前请确认标书为密封状态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接收人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创国际中心C16层技术发展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递交,谈判邀请人将其作弃标处理。

6.3 投标公告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谈判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谈判邀请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6.4 采购文件澄清答疑方式

澄清截止时间202512201700,澄清联系人:任胤戎。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谈判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谈判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服务商操作手册》)

6.5 谈判文件响应

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各项技术和商务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证明所报货物能够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证明所报货物符合性文件包括(请参考附件):

1 所报系统(软硬件)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6 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为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后180天。有效期内报价方不得改变报价报价、交货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谈判单位可向报价方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的形式。报价方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方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

7 评审

7.1 评审方法

本次谈判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

7.2 评审小组

1)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信息技术、财务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5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谈判方或报价方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都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报价方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谈判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等,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报价方或与其有关的人员透露。

2.在评审过程中,报价方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谈判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4)评标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审工作程序

1)评审小组对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2)评审小组认为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响应文件报价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

3)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审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评分,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的评分总分后对申请人评分。

7.4 评审标准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分配如下:

1)技术部分(60%

技术方案先进性、完整性与需求匹配度

项目团队实力与经验

项目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

2)商务部分(10%

企业综合实力与业绩

响应文件质量

3)报价部分(30%

从报价合理性方面进行评审

4)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递交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 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对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盖章的;

2.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3. 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 申请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一包多响应、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递交的;

5.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与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不符;

6. 报价规格型号与采购内容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7. 响应文件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减少或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 响应文件中出现漏项的。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作终止处理。

8 合同授予

8.1 履约能力审查

评审委员会在推荐或确定服务商前,对拟推荐的候选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核实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在此期间有无发生或发现影响合同履行的实质性变化。

8.2 签订合作协议

1) 中标服务商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内,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协议。

2) 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化学电子谈判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10 联系方式

谈判邀请人: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胤戎

联系电话:010- 5676 5846

箱:renyinrong@cncen.cn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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