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 煤制天然气项目(7-2标段)原水储存池(含泵房)PC工程(第2次采购)谈判采购变更公告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 煤制天然气项目(7-2标段)原水储存池(含泵房)PC工程(第2次采购)(采购编号:F489.000.C01.91-037),现因投标问题做如下变更:
1.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F489.000.C01.91-037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 煤制天然气项目(7-2标段)原水储存池(含泵房)PC工程(第2次采购)
标段(包)编号:F489.000.C01.91-037/01
标段(包)名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 煤制天然气项目(7-2标段)原水储存池(含泵房)PC工程(第2次采购)
2. 变更信息
2.1申请人资格要求变更(原“谈判公告”条款号):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属于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谈判中同时报价;
3.1.3 本标段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独立投标,需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2)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3)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之一还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要求如下:(1)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3)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2投标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具备调蓄池或类似项目承包经验及新疆地域项目统筹能力,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协调、采购统筹及最终交付。
3.2.3投标人须具备设备、自控系统采购,具备设备监造、材料检验能力,能提供合格供应商资质证明;考虑新疆地域偏远特点,具备偏远地区材料、设备运输及仓储统筹能力,制定专项运输、防冻仓储方案,确保供应稳定、无断供。
3.3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3.1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并有效期内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企相符,注册有效期及注册单位以开标当日在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为准。
3.3.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则根据报价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报价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3.3.2.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2设计负责人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担任包含调蓄池或类似项目的详细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3.4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资格。拟派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5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本企业的劳动合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3.4.1 若投标人独立投标,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蓄水池或类似项目的施工图阶段设计及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3.4.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设计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蓄水池或类似工程详细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蓄水池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施工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蓄水池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蓄水池工程或类似工程详细工程设计业绩。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是指2021年01月以后竣工投产项目,须提供合同或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证明材料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内容的,须由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
3.4.3同一项目的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两个阶段的业绩只能算一个详细工程设计业绩。合同已签订,但设计合同还未完成设计、工程已暂停或停止建设,不计入业绩。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问题请联系下方联系人。
3.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赛鼎路1号
邮 编:030032
联 系 人:李晓媛
电 话:15034194338
邮 箱:sedins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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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