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浩晟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招标文中要求“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议书、工程结算书的复印件”,未附工程结算书附件,鉴于上述情况已对招标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造成严重影响,无法依据现有不完整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的评标及后续招标流程推进,故废标处理。因新疆天浩晟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废除后达到招标文件中重新竞谈申请人少于3个的”标准,为维护招标活动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经招标人慎重考虑,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管理规定,现决定终止本次竞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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