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与4200吨级履带式起重机配套的3200吨级吊具采购谈判采购变更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重机公司-与4200吨级履带式起重机配套的3200吨级吊具采购-标段包01(采购编号:CNCEC-QZJDJ-2026-04),现因投标问题做如下变更:

1.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CNCEC-QZJDJ-2026-04

采购项目名称:重机公司-项管部-与4200吨级履带式起重机配套的3200吨级吊具采购

标段(包)编号:CNCEC-QZJDJ-2026-04/01

标段(包)名称:重机公司-项管部-与4200吨级履带式起重机配套的3200吨级吊具采购-标段包01

2. 变更信息

(1)报价以第一种付款方式(现汇/银行转账)为准;第二、三种付款方式为可选项,未填报的不视为漏项,不作否决处理。

(2)第三章4.4.1表第4.1项“静载试验能力”评分标准原文为:自有加载试验台能力≥4000t(1.25倍额定载荷)且可实施3200t保载≥10min:8分;自有3200~4000t:6分;自有2000~3200t:4分;无自有能力、采用第三方试验台(须提供协议或意向书、试验台能力证明及试验方案):4分;未提供试验能力说明或明确不接受满载荷试验:按否决条款处理。须附试验台资质、能力参数及近三年同类试验记录(含吨位)。现修改为:可实施1.25倍(4000吨)静载试验的,得8分;仅可实施额定载荷(3200吨)静载试验的,得4分;采用第三方试验台实施的,得4分。

(3)第三章4.4.2商务评分条款质保期承诺原文为3年得10分,每增加6个月加2分,最高18分。现修改为:3年得10分,每增加6个月加2分,最高18分,低于3年得0分。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问题请联系下方联系人。

3.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21层

邮 编:100020

联 系 人:韩明辰

电 话:01050870509

邮 箱:hanmingchen@cncec.cn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2026-11-06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法规|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