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开封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开封园区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中国化学四化建-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开封园区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成品消防水池-采购方案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开封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开封园区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国化学四化建-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开封园区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成品消防水池-采购方案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采购编号:JZ-GC-SBCG-20250415-205)。采购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JZ-GC-SBCG-20250415-205/01
标段(包)名称:中国化学四化建-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开封园区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成品消防水池-采购方案-标段包01
* 采购内容及范围:成品消防水池2套,详见附件《物资明细表》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注册供应商;中标人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投标金额的50%;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4)投标人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不存在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根据本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中标供应商须在“供应商基本信用认证(https://cce.cneptp.com/EnterpriseCertification)”平台完成相关认证程序,成为合格信用商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无法完成供应商基本信用认证,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 注册、登录
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申请人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申请人须访问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平台注册地址:http://bid.cncecyc.com
平台登录地址:http://bid.cncecyc.com
5. 采购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否
6.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5-04-22 08:00起至2025-04-25 08:00止(北京时间)
6.2 购标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按标段出售
文件售价:标段(包)01 文件售价300元
6.3 获取方式
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采购文件,购买路径:【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购买文件】。账户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花板桥支行,账号:43001650 6660 5000 0011备注采购项目名称和用途,不提供发票和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路径:【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我的项目】-【文件下载】。
7. 响应保证金
是否需要响应保证金:是
收取方式:投标单位对公转账至公司账户,同时将支付凭证上传至“化学云采”平台,采购经办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若投标单位未对投标保证金作出响应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收取的资金由各分子公司或直管项目部负责管理,严禁挪用资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各分子公司或直管项目部负责发起支付流程,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次月前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保证金。采购文件应规定以下情形不予退还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供应商拒绝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6.供应商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照采购公告附表中要求10000元(壹万元整)。的金额提供相应标段(包)的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均可,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户名: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帐号:430016506660500000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花板桥支行),响应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所汇保证金额必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两日(不含节假日)15:00前到达指定账户。请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所响应物资标段(包),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交采购人。
8. 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29 09:00 (北京时间)
8.2 递交方式
是否线上递交:线上
递交路径:登录【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报价】。
8.3 CA证书
是否需要CA证书:否
8.4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
(2)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
(3)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请人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4)届时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谈判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
9.1*申请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5-04-29 08:00 (北京时间)
9.2 提问与澄清方式
提问与澄清均通过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进行,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采购文件澄清】进行提问与澄清文件的查看
10. 开启报价
*是否需申请人参与现场开标:线上开启报价
*开标地点:湖南岳阳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上发布。
12.中标(成交)技术服务费缴纳说明
12.1、收费标准:中标(成交)单位须按人民币1980元(大写:壹仟玖佰捌拾元整)/次缴纳中标(成交)技术服务费。
12.2、优惠政策:对于中标(成交)价小于人民币200万元(不含本数)的标段,中标(成交)单位暂无需缴纳中标(成交)技术服务费。同一自然年度内,同一用户缴纳中标(成交)技术服务费的上限为10次(大写:壹拾次),超出部分免缴。
12.3、缴费方式: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中标(成交)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缴纳:
(1)点击“常用应用-我的项目(新)→首页→待办任务”,找到相应待办进行缴纳。
(2)通过点击“常用应用”中的“技术服务费模块”进行缴纳。缴纳后需在平台上传付款凭证,平台审核后缴费成功。
平台支持线上微信支付和线下对公转账支付两种方式
线下转账支付收款信息如下:
名称:中化学数科(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1MA00BPQ86K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支行
账号:11050138540000000119
开户行行号:105100094367
此账号仅用于中标(成交)技术服务费与供应商增值服务费缴纳,标书费缴纳请查看招标人具体要求的账户。
12.4、开票方式:中标(成交)单位可通过点击“常用应用-发票申请→新增申请→挑选订单→完善开票信息”提交开票申请。平台开票管理员一般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票办理。办理结果可在“常用应用-发票申请模块”进行查询。
13. 其他
无
14.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岳阳
邮 编:414000
联 系 人:谭经理
电 话:18570089470
邮 箱:无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