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化学胡杨新材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化学新材料基金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框架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1.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11902011HXCGFA260303002

采购项目名称:中化学新材料基金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框架采购)

2.成交候选人

标段(包)编号:11902011HXCGFA260303002/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新材料基金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框架采购)-不划分标段

第1名: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第2名: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第3名: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第4名: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第5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2026-04-07~2026-04-0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成交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通过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附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且不予回复。(菜单:采购执行异议投诉异议管理)

3.异议受理部门

采购人:重庆中化学胡杨新材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9层

邮 编:100007

联系人:张大正

电 话:13156003559

邮 箱:zhangdazheng@cncec.cn

重庆中化学胡杨新材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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