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CEHMC-WZ-2020-04)
1. 招标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1.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安庆市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发PPP项目位于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项目一期工程勇进路-天柱山大道是安庆市三条东西向主要通道(北侧规划快速通道、中部天柱山大道、南侧菱湖南路-皖江大道)之一,西起北沿江高速,沿线贯穿四大组团(山口组团、西部工业区、中部生活区、东部工业区),东至环城东路,远期规划跨越长江继续东延。
本次设计山口片区勇进路西起山口乡行政区划界限,东至外环西路,全长约6.8km,道路红线宽度60m,双侧10m绿化控制带,道路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本项目里程起终点为DK4+940至DK6+220,长度1280m,雨、污水管道总长3768m。
2.2招标内容
5mm-40mm碎石180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
4.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4.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并购买CA数字证书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0351-029)。
4.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点击“在线报名”-“提交”,等待申请通过。(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近2年销售业绩清单扫描件(加盖公章)
4.2.3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20日9时00分至2020年4月26日17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634244102@qq.com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在【文件下载】中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账户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孝肃路支行
开户帐号:1265 0101 0400 1514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网上开标解密时间:120分钟(注意:解密时需要使用CA或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弃标)。
6.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人应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均需通过 CA 加盖公章加密及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客户端及操作手册请于平台“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模块全部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
6.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6.4开标地点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 囡 王 良 刘 攀
联系电话:010-60281274 15688199673
邮 箱:634244102@qq.com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附件一、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履约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SS-1 | 碎石 | 5mm-40mm | 吨 | 18000 | 安庆市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发PPP项目经理部 | 0 | 1000 | |
备注:①本表中物资数量与合同执行数量可能不一致,以实际执行数量为准; ②采用过磅计量,进场验收对碎石含粉量、含泥量进行试验检测,按约定对超出部分予以扣除; ③本表中物资为阶段性供应,请以项目部阶段性材料计划为准,因囤货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 ||||||||
附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公司所属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