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二建-河南分公司平煤神马聚碳材料工程项目部塔内件供货安装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042020056-ZB-2020-210..)
1. 招标条件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3万吨双酚A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由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施工总承包,业主为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塔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名称: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3万吨双酚A项目C-302等7台塔设备塔内件采购。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标准 | 数量 | 单位 |
1 | 戊烷汽提塔(C-302)塔内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1 | 套 | |
2 | 酚萃取塔(C-800)塔内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1 | 套 | |
3 | 废液汽提塔(C-801)塔内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1 | 套 | |
4 | 异丙醚塔(C-802)塔内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1 | 套 | |
5 | 苯酚回收闪蒸塔(C-803))塔内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1 | 套 | |
6 | 丙酮回收塔(C-804)塔内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1 | 套 | |
7 | 重组分排出塔(C-805)塔内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1 | 套 | |
合计 | 7 |
2.2招标范围:
提供戊烷汽提塔(C-302)、酚萃取塔(C-800)、废液汽提塔(C-801)、异丙醚塔(C-802)、苯酚回收闪蒸塔(C-803)、丙酮回收塔(C-804)、重组分排出塔(C-805)各塔的水力学数据,设计各塔填料(含填料支撑、压紧件)、塔盘(含支撑件)、降液管、烟囱板(含升气管、支撑件等)、液体分布器(含支撑件)、液体收集再分布器、气体分布器(如需要)等塔内件。
提供以上7个塔的填料、塔盘、降液管、烟囱板(含升气管)、液体分布器、气体分布器(如需要)等除需要焊接在塔体上的预焊件和塔体之外的所有内件(含支撑件),以及设计、生产制造、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报价含其他9台塔安装费用:明细及工作量详见技术协议。
2.4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产业集聚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货物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年产12万吨及以上产能双酚A塔内件设计和制造业绩至少一份。
3.3投标单位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具有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或有隶属或持股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出现。每个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成员或同时作为两个或以上联合体的成员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以上机构或在投标文件中使用两个或以上机构名称。
3.4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 被列入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3.5.2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5.3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签署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同,其中联合体内部分工一项,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从事制造的企业)、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分工和专业范围,以便招标人对联合体各成员专业资质业绩进行审查,并防止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产生纠纷。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4技术负责人需为联合体内任一单位的在职职工,不接受个人提供技术支持。投标单位需要在投标时出示有技术负责人署名的技术服务或生产制造合同正本(不限于3.2条中的业绩合同,评标结束后退还)。该合同签署单位必须为投标联合体中的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携带第三方出具的其本人在投标联合体单位中任职5年以上的证明原件(纳税证明、银行收入证明等,资格验证后退回本人)。
3.5.5参与投标的单位需要提供可用于本项目的塔内件的专利证书副本或专有技术研发证明材料(如应用证明、鉴定报告或论文等)。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在线报名”-“提交”,等待申请通过。
5.2.3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7日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1、购买文“投标管理-购买文件”;2、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云采网“附件”处:上传电子转账凭证)
开户名称: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太原市义井支行
开户帐号:1400183540805001313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12-28 09:00,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人应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均需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使用CA 加盖公章加密。(投标客户端及操作手册请于平台“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客服热线:400-0351-029)
6.3开标地点:线上线下一起开标,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平煤神马聚碳材料工程项目部会议室。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平煤神马聚碳材料工程项目部会议室。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叶公大道交叉口东2KM。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同时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准时参加开标,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网上开标解密时间:120分钟(注意:解密时需要使用CA或文件加密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如线上或者线下有任一不满足投标要求,则视为弃标。
6.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6.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0-12-27 16:00,澄清联系人:杨荆州。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7.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开户名称: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太原市义井支行
开户帐号:14001835408050013133
8.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叶公大道交叉口东2km路南
联系人:杨荆州
联系电话:13782500679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一、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C042020056-ZB-2020-210
标段(包)名称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履约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1 | 塔内件 | 详见招标明细 | 套 | 7 |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叶公大道交叉口东2km路南 | 2000 | 100000 | |
合 计 | 套 | 7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