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
(新建工程塑料和热塑性聚氨酯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
澄清时间变更
(编号: CC7XP2030 )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总则.............................................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须知.........................................
第四部分 技术要求说明、图纸...................................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
1.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工程塑料和热塑性聚氨酯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钢结构预制(附件1:钢结构预制招标清单)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
3.1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3.2业主: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3.3合同价格:181596171元
3.4计划工期:580天
? 本项目总体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
? 本项目总体完工日期:2022年5月31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云采网注册供应商
4.2 报名后提供相关公司资质并通过我公司审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6 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人民币)。
账户信息:
单位(全称):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帐 号:51001556808050538735
税 号:915100002018616166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537号
邮 编:610100
电 话:028-6893108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的单位在开标后7日内收到我们退还的投标保证金,2中标单位在第一批货物被项目部签收后7个工作日内收到我们退还的投标保证金。
7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7-10 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应向招标方缴纳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保证金期限为缴纳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履约保函期限为开立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8付款方式:50%承兑汇票(半年期),50%银行电汇。
8.1 预付款:合同签订且卖方的深化图纸通过业主审核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必须向招标方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
8.2 到货付款节点:分装置按节点付款,严格按照到货计划节点,分装置预制生产完成,运输至现场指定堆场,并且通过我方以及业主验收后,根据收货数量及合同单价支付到该装置货款70%。
8.3 安装完成付款节点:现场所有装置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到95%。
8.4质保金: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
9 发票要求:每次付款,需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相关说明要求
10.1招标物资名称:钢结构预制(根据业主设计单位要求进行深化设计,上报审批深化图纸)
10.2技术要求说明、图纸:详见(详见附件5)。
10.3 交货时间:到货计划按照下表执行,投标人可参照钢结构施工计划(附件2:钢结构施工计划)细化到货计划。
序号 | 装置区域 | 工作内容 | 开始交货时间 | 到货时段 |
1 | 工程塑料厂房(COM) | 主体钢结构 | 2021.2.22 | 20天 |
2 | 工程塑料厂房(COM) | 轻钢结构 | 2021.4.25 | 30天 |
3 | 废料存储 | 主体钢结构、轻钢结构 | 2021.6.18 | 3天 |
4 | 危险品库 | 主体钢结构、轻钢结构 | 2021.6.28 | 4天 |
5 | 热塑性聚氨酯厂房(TPU) | 主体钢结构 | 2021.4.25 | 20天 |
6 | 热塑性聚氨酯厂房(TPU) | 轻钢结构 | 2021.8.1 | 30天 |
7 | 热水站 | 主体钢结构、轻钢结构 | 2021.8.25 | 3天 |
8 | 丙类仓库 | 主体钢结构、轻钢结构 | 2021.3.20 | 4天 |
9 | 管廊 | 主体钢结构 | 2021.3.5 | 4天 |
10 | 罐区 | 主体钢结构 | 2021.6.20 | 20天 |
11 | 装卸站 | 主体钢结构、轻钢结构 | 2021.9.20 | 5天 |
10.4 交货地点: 项目现场内指定堆场,按照招标人要求堆放(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供应商负责包装、装箱、以及到场的卸车)。
10.5 送货顺序(附件3:钢结构送货顺序)
12. 标书送达方式: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13. 标书接收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月 16 日1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答疑时间:凡对本次招标有任何疑问,请在 2020 年 12 月 16 日10点前与第16条中的联系人联系。
16. 投标联系人
联系人:谢萍
电话: 028-68931160
邮箱地址:xieping@cnce7.com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物资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a. 招标总则
b. 招标文件须知
c. 投标文件须知
d. 技术要求说明、图纸
e. 开标、评标
f.附件
1.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订单有关的一切情况。
2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按照云采网发布的消息稳准并及时电话提醒。对投标截止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云采网予以澄清答复。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原则上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云采网澄清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后,应立即确认。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3.3招标文件的修改应考虑给予投标人合理的时间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邮件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文件的构成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版(Word Or Excel)一份;硬拷贝需根据招标人后续要求进行提交(若必要)。 |
1.2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人代表应对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的地方进行签字。 |
1.3 | 资格预审文件 | 须于本招标文件发布前的投标人资格预审阶段提供并经审核。 |
1.4 | 技术部分(40分) | 1)技术方案及说明; 2)技术响应文件:包括必要的文字说明、资料; 3)投标物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4)招标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5)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到货计划编制生产进度计划。 注:技术投标文件不应包含任何投标价格信息和其它商务信息。 |
1.5 | 商务部分(20分) | 1) 综合实力及相关资料。 2)业绩 3)交货期 |
1.6 | 价格(40分) | 直线斜率法,以有效最低价为基准价 |
2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投标人应按报价招标清单进行报价。
3、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的形式报价,招标清单工程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工程量以业主审定后的深化图纸为计算依据。报价的单价包括了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全部主材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运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措施、安全文明施工项目人工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及国家规定应自行缴纳的其它费用(含各种保险和在国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 税金另计。
4、投标报价
4.1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投标人应按招标清单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格。招标人不接受存在选择的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报备选方案的除外)
4.2 投标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投标报价应考虑技术要求说明以及图纸中的相关规定。
4.3 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订单的权力。
4.4 投标人必须就全部招标清单项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物资投标。
5、技术响应
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物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2 技术响应文件包括必要的文字说明、资料并须提供以下资料:
5.2.1列明主要原材料来源及提供相应的来源证明,如:采购订单、发票原件、产品合格证(如有)、材料品牌等;所有材料必须在业主指定供应商品牌名单中选用(附件4:业主指定供应商清单),选用品牌及生产厂家资质需提前申报给招标方用于备案。
5.2.2保证物资产品生产加工工艺质量措施;
5.2.3保证按期交货的预制生产进度计划;
5.2.4提出技术服务的内容及响应时间。
6、投标费用
任何情况下(包括招标人不受限制的取消招标邀请),对于投标人因以下工作而产生的费用,招标人不负有任何责任:(i) 标书的准备,递交或介绍;(ii) 标书的解释或澄清;或 (iii)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通讯。
7 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有效期自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之日起,1个月;
7.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商务、技术标书须于2020年 12月 16日,早上10点之前提供;
第四部分 技术要求说明、图纸
技术要求说明、图纸:(详见附件5)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
1、开标: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2、评标:
2.1评标由招标人按其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2招标人对凡属于投标书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合同洽谈的信息都不向其他投标人泄露。
3、评标标准评标标准
3.2.1商务满分为20分。
3.2.2技术标满分为40分。
3.2.3 价格部分满分为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