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型钢区域联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CECJCZB-2020001)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分布特点,大宗物资采购有较强的地域性,将中国大陆按照省份分为5个区域联采中心即(太原中心区域、合肥中心区域、武汉中心区域、成都中心区域和济南中心区域)内所属各企业所有在建项目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期间型钢(见附件一)的需求计划,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公司概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China National Chem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rporation Ltd.简称CNCEC)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大型工程建设企业集团,是我国工业工程领域资质最为齐全、功能最为完备、业务链最为完整、知识技术密集的工程公司,是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体系的缔造者,是我国工程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者,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的排头兵,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者。近年来,公司累计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22项(其中境外工程鲁班奖5项),国家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839项,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17项,为国家基础工业发展壮大和工业文明持续进步贡献卓著。
3.2招标内容
型钢预计总需求量30万吨左右,详细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是。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办理CA数字证书:线上投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注册及CA办理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3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
5.2.4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12日9时00分至2020年6月19日17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奥体支行,开户帐号:1100 1102 7000 5250 6426)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标书费及招标编号等信息,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招标人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1、购买文件“投标管理-购买文件”;2、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奥体支行
开户帐号:1100 1102 7000 5250 6426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人应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均需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使用CA 加盖公章加密。(投标客户端及操作手册请于平台“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开标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网上开标解密时间:120分钟(注意:解密时需要使用CA或文件加密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17时30分,澄清联系人:林冀 。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com.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 冀
联系电话:010-59765340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附件一、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CNCECJCZB-2020001
标段(包)名称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履约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1 | H型钢 | Q235B 100*100*6*8mm-800*300*14*26mm | 吨 | 30000 | 山西、内蒙、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所属地区 | 1000.00 | 20000.00 | 太原中心区域 |
2 | 工字钢 | Q235B 10#-63# | 吨 | 12000 | |||||
3 | 槽钢 | Q235B 8#-30# | 吨 | 10000 | |||||
4 | 角钢 | Q235 3#-16# | 吨 | 8000 | |||||
2 | 1 | H型钢 | Q235B 100*100*6*8mm-800*300*14*26mm | 吨 | 30000 | 安徽、福建、江西、上海、江苏、浙江所属地区 | 20000.00 | 合肥中心区域 | |
2 | 工字钢 | Q235B 10#-63# | 吨 | 12000 | |||||
3 | 槽钢 | Q235B 8#-30# | 吨 | 10000 | |||||
4 | 角钢 | Q235 3#-16# | 吨 | 8000 | |||||
3 | 1 | H型钢 | Q235B 100*100*6*8mm-800*300*14*26mm | 吨 | 30000 |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所属地区 | 20000.00 | 武汉中心区域 | |
2 | 工字钢 | Q235B 10#-63# | 吨 | 12000 | |||||
3 | 槽钢 | Q235B 8#-30# | 吨 | 10000 | |||||
4 | 角钢 | Q235 3#-16# | 吨 | 8000 | |||||
4 | 1 | H型钢 | Q235B 100*100*6*8mm-800*300*14*26mm | 吨 | 30000 |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所属地区 | 20000.00 | 成都中心区域 | |
2 | 工字钢 | Q235B 10#-63# | 吨 | 12000 | |||||
3 | 槽钢 | Q235B 8#-30# | 吨 | 10000 | |||||
4 | 角钢 | Q235 3#-16# | 吨 | 8000 | |||||
5 | 1 | H型钢 | Q235B 100*100*6*8mm-800*300*14*26mm | 吨 | 30000 | 山东、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所属地区 | 20000.00 | 济南中心区域 | |
2 | 工字钢 | Q235B 10#-63# | 吨 | 12000 | |||||
3 | 槽钢 | Q235B 8#-30# | 吨 | 10000 | |||||
4 | 角钢 | Q235 3#-16# | 吨 | 8000 | |||||
合 计 | 吨 | 300000 | |||||||
备注:以上数据为预计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附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公司所属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