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陵水万福生态墓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塔吊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XJS(HN)-2024-12-WS-007)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陵水万福生态墓园项目(一期) 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编号:ZHXJS(HN)-2024-12-WS-007)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陵水万福生态墓园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格界水库北侧。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陵行审批〔2024〕340号。
(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和专项债资金。
(5)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陵水万福生态墓园项目(一期)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40亩(墓园区280亩,殡仪馆区60亩),拟建总幕位为33200个(11900个传统土葬幕位、8100个安置幕位、3200个骨灰葬幕位、5000个室外艺术骨灰盒葬和5000个骨灰盒寄存)。项目总建筑面积15020.38m',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包括1#业务楼3015.28m、2#追恩楼2223.99m'、3#厚德厅1645.79m'、4#思忆厅1089.03m、5#静安楼1848.88m、6#羽化楼1398.92m、7#永安楼1462.18㎡和风雨廊424.05m;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追恩楼1810.12㎡。建筑基底面积为10729.28m,容积率为0.06,建筑密度为4.73%,停车位825辆,机动车停车位40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20辆。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墓位、建筑、挡土墙、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照明、电气、通信及绿化工程等,
(6)工程承包范围:陵水万福生态墓园项目(一期)。其中: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等)、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报送财政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及竣工阶段设计配合,设计应满足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及发包人的要求。):施工包括建安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墓位、建筑、挡土墙、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照明、电气、通信及绿化工程等。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
(7)现场情况:目前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3.2采购内容
详细清单及招标采购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3.3 交货期: 2025年06月~2026年12月
3.4 交货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格界水库北侧中化学万福项目工地;
3.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塔机的安装
(1) 准备工作:清理场地,汽车吊进场,备好常用工具及测量仪器,配好有关工作人员。
(2) 将基础节或过渡节通过高强度螺栓和基础紧固,安装一个加强标准节,调整塔身垂直度≤1/1000。注意基础节上有爬梯的一面塔身要与建筑物垂直。
(3) 塔身标准节,用汽车吊安装。标准节与基础节用高强螺栓连接。
(4) 用汽车吊安装活动节(含液压装置的爬升架)。
(5) 用汽车吊安装转盘(上下支座、回转机械、回转支承)。
(6) 用汽车吊安装塔尖(包括二节拉杆、滑轮)。
(7) 用汽车吊安装平衡臂。
(8) 汽车吊安装司机室。
(9) 用汽车吊安装现场组装好的大臂(包括含小车、以及拉杆)。
(10) 用汽车吊安装满载平衡箱中的平衡重块。
(11) 调整好安全装置,通电试运转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调整高速和低速档、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
(12) 通过液压装置调整活动节加标准节使塔身不断上升,有指挥和备专管人员在白天操作。
2、塔机的拆卸
将塔机旋转至裙房屋顶或空地上进行拆卸,保证该区域无影响拆卸作业的任何障碍。拆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相反,即后装的先拆,先装的后拆。具体步骤如下:
(1) 通过爬升架液压装置调整塔身高度,即降低高度并逐节取下标准节。
(2) 每下降一段即拆掉一层连墙附着架附着杆。
(3) 塔身降至最低,用钢管支架支牢吊臂及平衡臂,人工用起重架及葫芦卸下平衡臂(先卸一块),分段卸下吊臂并人工移到边上。
(4) 取下平衡箱及平衡臂。
(5) 卸下司机室、塔尖、转盘等回转机构。
(6) 卸下活动节、标准节、基础节。
(7) 利用汽车吊和卡车吊运塔机各部件。
(8) 拆除混凝土承台。
3、维护与保养:
(1) 机械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以保证制动的灵活可靠,其间隙在0.5-1mm之间,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异物即用汽油洗净。
(2) 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部分的润滑按照润滑指标进行添加或更换。
(3) 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股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4) 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联结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联结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所有联结销轴必须带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5) 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械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械与行星减速器的中心线与回转大齿圈的中心线平行,回转小齿轮与大齿轮圈的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6) 在运输中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经常检查节构联结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
4、塔吊的操作使用
(1) 塔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持证上岗,了解机械的构造和使用方法,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非安装维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爬塔机。
(2) 塔机的正常工作气温为-20~40度,风力不得大于6级。
(3) 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4) 在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纱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原则上不许使用。
(5) 塔顶必须定机定人,专人负责,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擅自进行操作。在处理电气故障时,须有维修人员二个以上。
(6) 司机操作必须严格按“十不吊”规则执行。
(7) 塔上与地面用对讲机联系。5、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若导致甲方收到发包人或政府部门处罚,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 因乙方原因出现业主书面质量投诉至公司总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违约扣款5万元/次。若因相同问题重复投诉的,加倍处理。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在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被媒体负面曝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违约扣款10万元/次。
(9) 其他要求: /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塔吊工程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应按规定对塔吊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设备经场验收;
2、基础施工完成;
3、安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
4、顶升到相应高度,附着安装完成后;
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2、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根据编制依据相关文件规范、标准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3、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4、塔吊设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
5、塔吊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6、塔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7、塔吊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3、塔吊和组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专业分包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4、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若导致甲方收到发包人或政府部门处罚,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出现业主书面质量投诉至公司总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违约扣款5万元/次。若因相同问题重复投诉的,加倍处理。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在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被媒体负面曝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违约扣款10万元/次。
6、其他要求: 无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供应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能力要求:具有与采购物资供应所匹配的供应设备、生产线等供应能力,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设备出厂合格证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信誉资料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供应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供应企业与其代理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是。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办理CA数字证书:线上投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注册及CA办理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3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点击“在线报名”-“提交”,等待申请通过。
5.2.4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09日15时59分至2025年05月14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1、购买文件“投标管理-购买文件”;2、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6.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6.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16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16时00分。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人应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均需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使用CA 加盖公章加密。(投标客户端及操作手册请于平台“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开标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制纸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网上开标解密时间:120分钟(注意:解密时需要使用CA或文件加密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16时00分,澄清联系人:陈先生15120660602。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锋平
联系电话:13368960913
邮 箱:980074934@qq.com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6日
附件一、招标公告附表
标段(包)名称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租期(月) |
履约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塔吊租赁采购-标段包01 |
1 |
塔式起重机QTZ-6515型 |
W6515-10B臂长65米 |
元/台/月 |
2 |
8 |
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陵水万福生态墓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场地 |
100 |
0 |
|
|
2 |
塔式起重机QTZ-6013型 |
W6013-臂长60米 |
元/台/月 |
1 |
8 |
||||||
3 |
塔吊进出场、安装拆除费(包干) |
塔吊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费、材料费、安装费、拆除费等 |
台 |
3 |
/ |
||||||
4 |
塔吊司机费 |
月满勤,日工作时长:9小时制 |
元/月/人 |
3 |
8 |
||||||
5 |
信号工费 |
月满勤,日工作时长:9小时制 |
元/月/人 |
3 |
8 |
||||||
6 |
塔吊司机加班费 |
超出工作时长费用 |
元/小时/人 |
3 |
200 |
||||||
7 |
塔吊信号工加班费 |
超出工作时长费用 |
元/小时/人 |
3 |
200 |
||||||
合 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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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招标编号:ZHXJS(HN)-2024-12-WS-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