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中安信资燃气工程项目

计量撬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21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中安信资燃气工程项目(招标编号:XJ-2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安信资(新疆)燃气有限公司5万立方米LNG储罐项目

建设地点: 新疆库尔勒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液化天然气项目,产品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缩写LNG,下文亦称LNG)。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管输气气50×104m3(20℃,0.101325MPa·A,以下同)。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一套50×104Nm3/d液化工厂所包括工艺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所有内容;

装置设计年限

装置设计最低操作年限为20年

3.2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首站计量撬

详见附件

1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中原设计院采购文件《DDS-0500IN04-01》

报价含安装 试车 试压 交工资料以及全套图纸。供货商应对各类仪表、设备以及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检查和试验负有全部责任,供货商负责供货产品的组态编程、调校、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及协助投产。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及附件必须是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来生产的,在此之前生产的设备材料严禁在本工程中使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并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企业。

成套工艺设备集成能力及业绩要求

(1) 成套工艺设备集成能力

投标人具备天然气净化、液化工艺流程设计能力、非标设备设计能力、仪、电控制设计能力、外配设备选型能力、公用工程配套能力、非标设备制造能力,丰富的成套低温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2) 业绩要求

具有两套50万方/天及以上液化天然气工程业绩。

资质要求

(1) 压力容器资质

投标人具有A1、A2类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和A1、A2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其它

投标人具有工艺包设计能力,并能对招标人提供的工艺技术参数提出优化方案,以满足仪表通用规格书SPE-0500IN01-01、气体超声流量计技术规格书SPE-0500IN04-01、流量计算机技术规格书SPE-0500IN04-02、计量系统技术规格书SPE-0500IN04-03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在线报名”-“提交”,等待申请通过。

(注明:如未设置报名环节,请删除5.2.2

5.2.3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8月12日14时30分至2020年08月17日16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1、购买文“投标管理-购买文件”;2、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单位(全称):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51001556808050538735

税 号:915100002018616166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537号

邮 编:610100

电 话:028-68931087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下投标,线下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7日16时30分前,开标时间为2020年08月18日上午9时0分(暂定)。

7.2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为:报价加密发送至zhangm1@cnce7.com。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递交,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

7.3开标地点: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办公室。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7日16时30,澄清联系人:张敏。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8.2其他公共平台(如需要),例如:中国采购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28-68931160

邮 箱:zhangm1@cnce7.com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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